导读: 近日,关于“长春随车婴儿遇害案”登上了各大媒体的新闻头条,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
近日,关于“长春随车婴儿遇害案”登上了各大媒体的新闻头条,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0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9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得知消息后的婴儿家属随即悲痛,母亲闻噩耗后精神崩溃,被送入医院。

周喜军照片
周喜军个人资料及犯罪前科:
周喜军,男,49岁,捕前系吉林省公主岭市人(现居住长春),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和专科盒装克学校,案发事件:3?04长春盗车杀人案,前科劣迹:2002年因猥亵妇女被劳教2年。
周喜军304案件的社会影响:
此案件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引起全国网民的强烈关注。长春市民大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参与了搜索的全过程。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引起了互联网上的一片谴责与愤慨!
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根据吉林公安微博公布的信息,盗车嫌疑人周喜军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我国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量刑还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盗车嫌疑人周喜军是否将不会被判处死刑呢?网友对此表达关注。
该法律界人士介绍说,故意杀人罪,虽有自首情节,被告人也可能被判处死刑,应由法院依法判决。“李昌奎故意杀人案”曾因自首情节,二审判处死缓,后因民意反应强烈改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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